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等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和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为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震慑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我市遴选出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泌阳万盛养鸡场使用禁止使用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案
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国家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对泌阳县万盛养鸡场的鸡肉进行抽查,经检测,判定为不合格品。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对该养鸡场作出罚款19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平舆刘某经营兽药残留含量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2022年7月,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委托第三方来平舆县进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该县杨埠镇河北村委东刘某自营垂钓塘内的鱼进行抽查,2022年8月平舆县农业农村局收到关于敬宜水产刘某经营的垂钓塘内武昌鱼的农产品安全检测报告,其中检验项目地西泮,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实测值为50.3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8月2日,平舆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县农业农村局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驻马店市驿城区孙某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农药的农产品案
2022年1月,驿城区农业农村局接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函,称驻马店市四季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给欢乐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金雀店的农产品“小白菜”中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毒死蜱”。市驿城区农业农村局于2022年3月予以立案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驿城区农业农村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8.2元,罚款人民币16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