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管,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向基层延伸,让社会、媒体及广大群众广泛参与进来,确保资金项目阳光下运行。按照资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18号),下达我市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6745万元,其中财政直管县直接下达6136万元,市级待分配609万元。
市财政以驻财预〔2024〕207号文件将市级待分配资金609万元分配下达至驿城区。
二、分配原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按照以下因素进行分配:一是根据全省后评估考核结果因素进行分配;二是根据衔接资金支出进度因素进行分配。
三、资金结构
本次下达省级资金6745万元。财政直管县由省直接分配下达,市级待分配资金609万元分配给驿城区。
四、资金分配情况表
下达2024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县别 | 资金额度 |
全市合计 | 6745 |
驿城区 | 609 |
西平县 | 1047 |
上蔡县 | 590 |
平舆县 | 447 |
正阳县 | 406 |
确山县 | 1275 |
泌阳县 | 1130 |
汝南县 | 522 |
遂平县 | 166 |
新蔡县 | 553 |
五、监督电话:
国家农业农村部:12317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0371-65918607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0396-291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