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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16 14:21 【字体: 分享到:

驻农复字〔2021〕17号                                                                                            发 人:闫峰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

13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梁慧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高效农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性建议,对推动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工作极具参考意义。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实行设施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前提和基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土地流转工作,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办发〔2012〕128号)、《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驻发〔2014〕5号)和《关于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并得到了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2020年底,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29.3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确权)的28.8%,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面积280.9万亩,占耕地面积(确权)的24.5%。全市土地托管146.10万亩,其中,全程托管面积12.8万亩,半托服务面积133.3万亩。

一、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一是开展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报纸等媒介,及时、充分、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解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是完善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充分维护农户承包地的各项权能,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三是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长久不变”的重要前提和基本依据。在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收尾工作。

(二)加强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土地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指导县区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

三)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经营主体,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把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作为加快和规范土地流转的重要抓手,帮助和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社及家庭农场。截止2020年底,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2402家,家庭农场9097家。家拥有国家级示范社45家,省级87家,市级40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6家,市级159家开展以流转土地经营权为依托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典型案例征集与推介工作。

(四)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工作,通过广泛宣传、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加速我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印发了《驻马店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评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省级、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创建工作。目前,我市培育省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22家,市级66家,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范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农村承包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与服务。充分利用确权登记颁证这一法定成果,在维护普通农户承包权及经营权的同时保障流转大户的经营权。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信访案件、仲裁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社会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继续强化扶持政策落实。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优化扶持政策和投资环境,鼓励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展服务范围,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企业、合作社、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开展针对性强、技术水平高的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服务人员成立专业化服务组织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产业关联度较强的主体集中连片布局,产生“集聚”效应,促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抱团发展。

(三)持续开展经营主体培育。一是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依据在产业链上的功能定位,发挥各自特长,联合发展,实现规模经营农户、家庭农场通过利益链接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二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第一批、第二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和第三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工作,提供家庭农场示范化水平。以西平县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试点县创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要内容的质量提升行动。

()积极培育农业服务组织。一是强化指导,积极开展服务组织质量提升活动,指导、引导服务组织规范发展。二是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合成立驻马店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合会,互通有无,共同发展。三是积极协调金融部门与服务组织加强沟通联系,继续向金融部门和省农信担推荐符合融资要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缓解服务组织融资难、贷款难,保险不畅的问题。四是积极探索财政项目交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的具体实现形式。

最后,再次对您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地感谢,并期望您继续为我市的农业和农村发展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

 

 

 

2021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丁洪生  2997127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代表所在县区人大、政府(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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