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打好种业翻身仗工作要求,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格行政执法,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环境,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为期3年的“全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现将《2021年驻马店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 焦子健
0396-2917604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梁雪杰
0396-2676669
2021年6月9日
2021年驻马店市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种业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规范种业生产经营行为,营造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全市种业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1年全省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种业翻身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安排要求,以推动种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以集中整治为抓手,坚持市负总责、县区抓落实原则,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强品种管理、市场监管、案件查处全链条管理,不断提高治理成效,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市场运行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侵权套牌等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品种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通过严格品种管理,逐步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通过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种子种苗种畜禽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通过强化种业领域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的协调配合,实现种业涉访涉诉案件逐步减少,种业治理成效更加明显。
(二)细化目标
市级目标:组织对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种业监管执法工作现场指导检查、交叉互查,覆盖率不低于80%;组织对地市级发证种业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合格率100%;对国家级小麦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开展市场检查和市级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
县级目标:对县级发证的种业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不低于80%;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抽查检查覆盖率不低于60%,对被抽查门店备案经营品种抽样覆盖率不低于50%,被检查企业、经营门店问题整改合格率为100%;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及生产经营品种备案率为100%;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门移送率为100%。
三、重点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关键时间节点,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全面净化种业市场。
(一)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1.加大品种权保护力度。组织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培训及普法宣传。强化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手段,建立侵权纠纷案件快速处理机制(行政审批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二)严格品种管理
2.狠抓品种审定监管。修订市级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健全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备案制度,加大审定品种撤销力度,大幅减少同质化和重大风险隐患品种。强化对主要农作物联合体、绿色通道试验监管,建立健全试验主体退出机制(行政审批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种子服务站、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3.配合做好登记品种清理。配合省厅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清理。以取得植物新品种权品种为重点,加强品种登记审核,强化对登记品种试验检查(行政审批科、市种子服务站、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三)加强种子和种畜禽监管
4.严格制种基地监管。以制种企业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委托合同、品种权属和亲本来源等内容为重点,开展制种基地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盗取亲本、抢购套购等侵权行为。建立制种主体红黑名单制度。开展制种基地苗期转基因检测,强化种子收获前检查,严禁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出基地(行政审批科、科技兴农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5.加强种子企业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及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等。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重大种子案件的企业,加大检查抽查频次,实行品种检查全覆盖;对于信用好、开展种子质量认证等企业可减少检查频次。对承担2021年国家和省级种子储备任务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行政审批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种子服务站、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6.加强市场检查。农作物种子市场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种关键时期,重点检查种子包装标签、生产经营备案、购销台账和种子质量、真实性、转基因成分检测等。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属地电商渠道种子经营行为的监管。种畜禽市场方面,重点检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督促各县区将许可信息录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对工作进行自查。开展种畜禽质量监督检验,配合开展桑蚕种质量抽查(行政审批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种子服务站、畜牧科、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加大种业执法力度
7.严查种业违法案件。以品种权侵权、制售假劣、无证生产经营、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一般案件按属地管理原则查处,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由市级组织查处、挂牌督办,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审批科、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8.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强化跨区域种业执法联动响应、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一处发现、全市通报、各地联查”。健全种业监管部门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办、责有人担。完善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线索通报、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加强种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审批科、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10.强化种业执法能力。以提升种业执法实务技能为重点,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审批科、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认真抓好落实。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于2021年6月20日前在本单位官网公开,并报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市农业农村局将对相关工作进行核查,并作为“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全国双打考核”及种业延伸绩效考核相关指标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压实监管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导检查作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部署要求落细落小,抓好具体实施。要加强简易种业案件及纠纷的快速处理,建立“绿色通道”,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力争将案件纠纷就地化解。
(三)加强宣传总结。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案件,加大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震慑违法行为。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每月10日前报送工作动态信息1篇以上,首次报送时须同时报一名信息工作联系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2021年11月20日前将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总结及附表(含种业典型案例1—2个)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政法支队。
(四)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或网络邮箱,保证举报信息畅通,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及农民的合法权益。
附件:1.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
2.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
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任务完成情况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市级 | 县级 | |||||||||||
内容 |
对县级现场指导检查、交叉互查覆盖率 |
对地市级发证企业检查覆盖率 |
被检查企业问题整改率 |
对国家级制种大县和良繁基地检查覆盖率 |
对县级发证种子企业检查覆盖率 |
对种子门店抽查覆盖率 |
对门店备案品种抽样覆盖率 |
企业及门店检查问题整改率 |
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备案率 |
生产经营主体经营品种备案率 |
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向公安移送率 | |
完成情况 | ||||||||||||
2021年种业监管执法年监管执法情况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案件类型 | 执法情况 | 监管情况 | |||||||||||
出动执法人员数 (人次) | 立案数 (件) | 涉案种子数量(公斤) | 处罚金额 (万元) | 办结案件 | 移送司法机关 | 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 抽取样品数(个) | 检查企业数(个) | 检查门店数(个) | 检查基地数(个) | |||
件数 | 涉案金额(万元) | 件数 | 涉案金额(万元) | ||||||||||
品种权侵权 | |||||||||||||
制售假劣种子 | |||||||||||||
无证生产经营种子 | |||||||||||||
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 | |||||||||||||
其他 | |||||||||||||
合计 | |||||||||||||
注:数据截至填表时,包括市、县二级数据,不重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