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发布时间:2020-09-18 14:54 【字体: 分享到:

  1.凡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和其他生活垃圾等可燃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全年禁止焚烧可燃物,对故意纵火焚烧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大力实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开展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3.市政府通过卫星监测、“蓝天卫士”监测、督导督查和市县乡村组网格化管理进行农村禁烧工作监管,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农村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可燃物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396-2916515。


责任编辑: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