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双节”期间风清气正、欢乐祥和。
《通知》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市、县、乡党委集中换届之年,特殊重要年份、重大活动密集,叠加元旦春节人情往来等传统习俗影响,巩固来之不易的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把“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确保管出习惯、化风成俗,严防“节日病”。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发力,充分运用税票管理系统、公车管理系统等大数据平台,对症下药、靶向监督,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整合资源,会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检查组,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暗访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轮次、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打出查纠“四风”组合拳,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要创新方法,通过查阅专项审计、财政监督、执法检查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报告,精准有效发现“四风”问题线索。紧盯享乐奢靡之风和隐形变异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对党的作风建设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坚决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进行严肃问责,充分释放“遵规比平时要求更严、违纪比平时处理更重”的强烈信号。要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作用,及时筛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做到“十四个严禁”:严禁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现金、微信红包、预付卡、土特产等礼品礼金;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或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度假等活动;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借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严禁违规饮酒;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专区、官方微信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举报渠道,并鼓励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持续巩固“严”的氛围。
举报电话: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