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在进入驻马店24小时前,经营者必须向当地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备,填写商品、车辆、供应商、到货日期等信息。昨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凡是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
据了解,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压力依然很大,国家疾控中心通报显示,新冠病毒以冷链物品为载体,具有远距离跨境输入的可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170多家储存进口冷链食品大中型冷库负责人、各大型餐饮单位负责人提出明确要求。
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当地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报备。进口冷链食品要集中放到各县区建立的进口冷链食品待检区,确保专人接触、专人管控。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全市各进口冷链食品经销商一定要建立健全销售台账,保证每批次、每件食品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的自建自备冷库以及提供冷冻冷藏食品贮存业务的第三方冷库要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建立进口食品特检区,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阳性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查封和组织销毁等工作。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要按照职责分工,严防严控,严格监管,切实把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违反“四个不得”或者从非正规渠道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者,在依法处置时一律按上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