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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12-27 16:51 【字体: 分享到:

2021年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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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发展规划,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政策建议,指导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全市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八)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制定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按规定发布;指导协调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协调、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农业贸易谈判工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驻马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22个,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政策与改革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市场与信息化科、科技兴农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管理科、畜牧科、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科、兽医科、饲料兽药科、畜禽屠宰管理科、水产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高效农田建设管理科、耕地质量监督评价科。另设有机关党委。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本级

2.驻马店市农业市场信息工作站

3.驻马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4.驻马店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5.驻马店市农业经营指导站

6.驻马店市土壤肥料技术服务站

7.驻马店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8.驻马店市种子服务站

9.驻马店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

10.驻马店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11.驻马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2.驻马店市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13.驻马店市蔬菜办公室

14.驻马店市农业对外合作交流中心

15.河南省农业广播学校驻马店市分校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总计4918.52万元,支出总计4918.52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15.05万元,上升17.0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7月在我市召开的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经费列入本年预算;二是由于旧城改造,局机关和6家二级单位办公场所搬迁,搬迁经费列入本年预算;三是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经费列入本年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合计4918.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57.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6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收入0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合计491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9.01万元,占81.92%;项目支出889.51万元,占18.08%。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857.52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54.05万元,上升15.56%。原因同上。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857.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76万元,占13.77%;卫生健康(类)支出285.97万元,占5.89%;农林水(类)支出3704.37万元,占76.26%;住房保障(类)支出198.42万元,占4.08%。

六、 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29.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85.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47.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0.32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10.6万元,下降了25.9%。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9.07万元,比2020年减少9.94万元,下降了25.48%,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0.66万元,下降了34.55%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3.7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92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1.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5.15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特种行业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请点击查看).zip


责任编辑:w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