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农提案〔2023〕40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33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振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立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服务平台,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有效服务,对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优化农村要素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驻发〔2017〕25号),明确提出要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2018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8〕37号),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基本原则和功能定位、服务体系建设、流转交易制度和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县区不断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议”是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的一部分,目前市政务服务与大数据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正在按照“政府部门引导、社会企业参与、涉农主体共建共享”原则,抓紧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系统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统筹协调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有针对性的解决农村产权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以保障和发展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和完善服务功能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完善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定价机制,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市级平台定标准、区县平台稳交易、乡镇窗口强服务”的联动体系,持续推进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创新交易体制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进场流转交易,推动农村资源资产价值进一步显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积极申报试点,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强化农村产权交易监管。加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水利、司法、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力度,强化交易监管,保障产权交易公平公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托市场有效资源,创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控体系,将农村产权交易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定期进行动态监测,避免场外交易、隐瞒信息、暗箱操作等违规交易,确保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运行。
三、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提升农村产权交易能力。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政府部门引导、社会企业参与、涉农主体共建共享”原则,依托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由市县两级整合搭建农业农村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打破地区、行业和部门分割,提高数字化建设能力,消除“数字孤岛”,为市场预警、市场交易、政策评估、监管执法、资源管理、舆情分析、乡村治理等决策提供支持服务。创新农村产权交易形式,推进交易管理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提升农业农村数据信息支撑指导生产、宏观管理、引导市场的能力。
尊敬的黄振涛委员,随着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持续完善,您在调研和社会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将得到不断改善。我们将认真采纳您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如若您后期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有参与意愿,我们将会积极配合引导,也建议您继续积极参与相关调研活动,为制定工作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衷心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发展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市农业农村工作。
2023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杨新房
电 话:18568079177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