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农提案〔2023〕38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30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庆杰、李正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生产经营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了深入研究,指出了当前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生产经营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的建议。目前这些问题正在整改,逐步完善,市农业农村局正在落实,各种措施和制度正在建立,下一步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生产经营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十二五”以来,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032.7万亩,切实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持续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实施。但我市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经营确实存在以下问题。
(一)投资标准低。近年来,驻马店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豫农文〔2022〕67号),明确建设要求。“十二五”以来,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032.7万亩。2018年机构改革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属发改、国土、水利、财政、农开五部门,投资标准按每亩500-1500元,共建设690.3万亩高标准农田。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投资标准为1500元-1600元/亩。根据目前的物价水平,1500-1600元/亩的投资标准已不能满足高标准和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不能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去规划、设计,大都按“缺啥补啥”的标准设计;财政评审和招投标环节存在人为压减投资标准的问题,使实际投资更低;由于县(区)财政困难,结余资金基本收回当地财政或用于后期的工程管护,又无形中降低了工程投资标准。
(二)规模化种植程度低。“十二五”以来,全市高标准农田规模经营面积204.07万亩,其中流转面积159.18万亩,托管面积44.89万亩,涉及新型经营主体7400个;示范区规模经营面积4.33万亩,其中流转面积2.48万亩,托管面积1.85万亩,涉及新型经营主体37个。
(三)建后管护不健全。一是存在“重建轻管”现象。以前的项目建成后,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存在有部门建设无部门管理,再加上缺乏管护经费,导致设施受损,水利设施建成后不能长久发挥效益。2021年4月底到11月在全市开展了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对所有农田井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共排查机井89711眼,其中可正常使用机井35794眼,占比仅39.9%;需整改机井50361眼,占比达56.1%;拟报废机井3556眼,占比4.0%。可见,项目建成后由于管护机制不健全导致部分水利设施受损严重。二是缺乏管护资金。项目建后管护主要难题是管护资金落实不到位。2021年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后,各县区均出台了管护办法,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每村都明确了“一长两员”(村支书为该村的“井长”,另外再聘用管护员和维修员,负责井电设施日常的管护和维修),并按照每亩5-10元的标准将管护经费列入了县区财政预算,但由于目前各县区财政困难,管护资金普遍难以落实,据了解2022年我市只有新蔡县落实了财政预算管护资金。
二、主要做法
(一)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市、县两级足额配套建设资金。2022年市、县共落实配套资金8696万元。二是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2022年在西平、遂平、上蔡三县建成6.6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积极探索项目投融资模式,其中西平县首创特许经营模式投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与河南水投集团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县政府投入项目资金4960万元(亩均1600元);河南水投集团负责项目缺口资金8250万元(亩均缺口2661元)的投融资及建设、运营、管护,项目建设期1年,建成后,由河南水投集团统一运营15年,运营期内所得利润作为还款来源。遂平县、上蔡县通过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鼓励社会捐资等方式进行投资建设,弥补项目资金缺口。三是指导县区开展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入库备案工作,稳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推进土地流转。为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效,积极引导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和农业综合效益。同时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农田的积极性,通过流转、托管等方式引领规模化经营发展。引导小农户邻里间田块自主互换,以小并大,促进田块适度规模化经营。
(三)创新管护模式。目前,西平县、遂平县和上蔡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采取保险机构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投资主体管等多种创新管护模式。西平县项目由河南柏农委托中原农险负责后期管护,研究制定《西平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服务方案》,以农业设施财产保险和机器损坏保险为重点,按照农田水利建设投资1%缴纳年度保险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由农业农村局和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指定第三方维修企业进行快速限时维修,业主、保险公司、维修企业三方共同验收合格,由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至维修企业,实现快速修复,保障项目发挥效益。遂平县示范区沟渠、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由农业农村局使用专项基金维护,井电配套、灌溉设备、智能设施由土地流转合作社负责管理、使用、维护。上蔡县依托国有农场吴宋湖农场成立县级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区内设施设备的统筹使用和维护,监督乡村两级管护措施的落实,确保、工程设施定期维护,发挥长久效益。
三、您提出的具体建议市农业农村部门正在落实
(一)建立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推机制。目前,示范区建设坚持走“投融建运管”一体化路子,坚持先流转土地,然后建设高标准农田,便于建后统一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对于纳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的项目,指导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相关工作,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鼓励各地根据农民意愿,探索将土地折股量化、确股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或者引导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粮食规模经营。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发展粮食生产。鼓励采取订单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引导有种植意愿的农户发展粮食种植。对不参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可在尊重农户意愿和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引导农户自愿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其发展订单农业等。
(二)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河南省已出台《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豫农文〔2022〕91号)。我市已有正阳县走“以奖代补”路子,目前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项目区乡村已与顺鑫农业、华地美公司等第三方平台对接,就土地流转、托管已达成协议,熊寨镇流转30000亩,清源办事处流转8000亩。正阳县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汇报,并成立专班对项目持续进行专项督导。
(三)与“为农服务中心”相结合,解决仓储、烘干、物流等配套设施。您提出的“规划建设配套的仓储、烘干、物流等设施”建议非常好。但是,目前驻马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偏低,根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豫农文〔2022〕67号)等规定,主要以农田旱涝保收和宜机化为目标,总体达到田、土、水、路、林、电、气、技、管等综合配套的要求,如要进一步实现建设配套的仓储、烘干、物流等设施存在资金不足的困难。目前,为解决这一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与供销社部门协调配合,在项目前期规划中充分结合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在已建或将建的为农服务中心周围集中连片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依托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测土配肥、农资直供、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一条龙服务,农户可采取流转或全托管等方式,既破解了后期管护难题,又推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保证了项目效益。如遂平县常庄镇示范区就是采取这个合作模式。
(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市委、市政府把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探索完善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服务的政策措施。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各县区也相继出台多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件,在资金投入、税收、信贷、用地、用电、基础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工作的支持!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欢迎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全市的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农村发展。
2023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任慧敏
电 话:1393839606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