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农提案〔2023〕24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张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特色农业保险机制 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近年来,近年来,市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事业。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开展相关补贴品种。提高了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特色农业已成为推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的有效途径,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但是特色农业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面临着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很容易导致经营亏损,从而严重制约产业可持续发展,影响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亟需运用保险这一风险管理基本工具来防范和化解风险。开展农业特色保险,特别是蔬菜产业保险可以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降低风险的“保护伞”和“助推器”作用,增加农民收入,助推乡村振兴。
目前,特色保险的实施存在很多的困难与问题,一是覆盖面低补贴种类少。农业保险产品多为保成本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占所有农业保险险种的75%,价格指数保险和收入保险仅有极少部分的农产品。农业保险产品的种类少,结构不合理、缺乏创新性、细分度不够,导致险种可选性少,无法满足农户的多样化需求;二是财政补贴比例偏低。我市是农业大市,财政收入较少,经济实力不强,财政补贴资金少,严重制约特色保险的发展;三是保险公司专业技术和人才紧缺。农业风险多,损失大,且损失频率高,保险成本高,产品厘定费率和理赔都极其复杂,对评估技术要求高。农业保险的定损理赔等工作强度大、难度高,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的经验积累。但在县域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专业农业保险人才非常紧缺,很多业务由地方经管站或农技中心代办;四是保险公司巨灾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加强。特色农业往往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农业风险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很难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分散,具有巨灾特点,一旦出现大面积旱灾、水灾等灾害,经办农业保险连续多年的丰年结余可能不足以弥补一次巨灾造成的损失。所以保险公司经营特色农业保险压力大,收益不稳定,如果没有政府财政支持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特色农业保险可持续发展和作用发挥大打折扣。
下一步计划由保险公司围绕优质小麦、花生、蔬菜、白芝麻、生猪、肉牛奶牛、肉羊、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等“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开发适应不同农户需求的“基本险+附加险”产品。在实行财政补贴制度的同时,建立特色保险超赔补贴制度。由市财政设立超赔风险准备金,对保险机构特色农险赔付率在150%以上的部分进行补贴。将成立市特色农业保险领导小组,组织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气象局、银保监分局和保险共保体等相关单位,将特色农业保险纳入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制定和落实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特色农业保险品种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工作,按程序申报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农业农村部门(及林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各县落实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对保险经办机构的承保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后报财政部门,参与宣传和理赔工作,协助保险机构查勘、定损等;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指导各县对经营特色农业的脱贫户开展识别认定,并统计相关数据,参与宣传和理赔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完成承保工作;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预测与分析等气象服务,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灾情评估工作,为保险机构提供必要的鉴定材料;保险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管保险共保体的市场经营行为,依法对经办机构和经办人员的不正当竞争、损害农户合法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按照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确保特色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农业保险工作是事关国家惠农政策落实的一项“惠农工程”。我市农业农村等部门将积极推动农业保险事业。各县区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自行开展相关补贴品种。提高了农户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们将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立足于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降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更好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实现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保险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2023年4月6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刘罡
电 话:13613965341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