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农提案〔2023〕17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17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余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开展土地托管 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土地托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市农业农村局不断完善支持政策、加强行业指导、推进资源整合、典型示范引领等一系列举措,大力发展以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了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蓬勃发展,推动农业服务经营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截止2022年底,全市土地托管面积503万亩,涉及小农户约150万户。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策支持,增强社会化服务后劲。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支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二是争取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项目资金,用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资金,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资金向开展社会化服务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倾斜。2021-2022年以来共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5713万元。三是搭建融资平台。市农业农村局与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建行驻马店分行、省农信担等4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服务模式优、托管效果好的服务主体给予支持,有效缓解托管主体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二)注重典型示范,引领社会化服务提升。典型示范创新引领是推动农业生产托管的重要抓手。一是开展示范引领。从2019年起,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与规范同步原则,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专业户及其他服务组织积极申报省、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目前,全市省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53家、市级示范组织71家。二是总结推广服务模式。对全市生产托管服务发展情况进行总结提炼,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为农服务中心+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等模式,开
展多种形式的农技、植保、农机、农资、信息服务,为农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指导、托管服务。三是加强案例带动。在农业生产托管中,积极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典型,通过河南农吉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典型做法和经验,示范带动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强化行业指导,夯实社会化服务基础。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下发了《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管理制度,指导项目县在实施中既要推广适合本地工作的模式做法,也要加强对托管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托管行为。推广使用农业农村部制订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发挥合同监管在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推动资源整合。在农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涉农项目方面,优先安排适度规模经营主体,重点对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支持,培植新型经营主体实力,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托管与流转,实现“小田”变“大田”。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您在提案中指出了我市土地托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的建议,对促进我市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性和实践性。下一阶段,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加以推进:
(一)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渠道,做好农业生产托管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让农户了解政策、消除疑虑、积极参与托管。宣传推介土地托管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进行示范试点,培育典型,推介经验,让农民看到生产托管带来的规模效益和经济实惠,以典型示范引导推动生产托管工作健康发展。
(二)推进服务带动规模经营。通过项目引导,充分调动各类服务组织积极性,积极支持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发挥作用,组织小农户等经营主体通过生产托管,接受统一深松整地、统一播种、统防统治、统一收割等全部或部分环节的托管服务。探索开展整组、整村或更大区域耕地集中连片,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持续加强行业规范管理。切实保护小农户利益,推动县区加强服务标准建设、服务价格指导、服务合同管理和服务组织动态监测,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区域性托管联盟或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动生产托管服务高质量发展。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我市土地托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为我市生产托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中莲
电 话:1327173237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