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农提案〔2023〕14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朱兰兰委员、黄丽委员:
您们提出的“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助力农村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市“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村集体财务管理现状和问题非常准确,提出的建议中肯。2018年我市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包含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成立组织四个阶段任务,改革工作于2020年底前完成逐级验收,近两年持续开展改革工作“回头看”,有序开展改革资料信息上传全国监管平台等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狠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按照中央、省工作部署,坚持每年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推深入实。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激活自主经营管理能力,我市积极争取,遂平县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全省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分离试点,进一步在集体经济组织账务管理方面开展探索。一是坚持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委会账务分离工作事关农村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妥善处理各方利益,严格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有关要求实施。二是分类因地制宜。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委会账务分离工作,遂平各乡镇情况条件不一,财政实力相差较大,推进过程中不搞一刀切,结合实际,开展账务分离工作。三是上传监管平台。为发挥信息化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的优势,依托《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模块,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账务数据入网,为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奠定基础。四是规范操作流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殊法人,行使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权;账户分设,即未分离前的账户作为基本账户由村委会使用,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再开设一个专户作为对公账户,并刻制公章;所有集体资产登记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运营管理。核算分离,村(居)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分开建账,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们提出的建议,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常态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通过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理到位各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建立健全经济组织架构,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走深入实,让农民更多地获得财产权收入,道路还十分漫长。要做到财政每年新增投入清晰记载,投入捐赠的产权移交规范准确,股权分红切实到位,纠错整改畅通无阻。
二是加大村集体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明确培训任务,采取分级培训形式,全面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主体培训工作,用3-5年的时间,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者、财务人员,及县乡管理指导人员全部培训一遍,使其成为发展集体经济、实施乡村产业振兴的行家里手,确保经营稳步发展,集体经济逐步壮大。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县乡农经管理队伍,强化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导、督导、监管、审计。
三是持续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指导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主导产业,树立服务理念,代表群众利益,积极稳妥发展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通过盘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沉睡的荒山、荒坡等资源,清理历史上不规范发包合同,利用闲置房屋、校舍及农业机械、小型水利设施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支持其依托自然生态、田园风光、民俗风情、农耕文化、林果资源,围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开展配套服务。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承接工程项目、社区服务、村级公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代理服务等增加收入。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村集体主动对接鞋、包、服装、文化用品、节庆用品、旅游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来料加工场所,发展来料加工。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争取财政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们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农村发展。
2023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中莲
电 话:13271732376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