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提案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1 14:17 【字体: 分享到:

驻农提案〔2023〕08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

 

第9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宋仁重、王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土地文章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当前我市农村一方面存在着大量的闲置宅基地,一方面农村发展建设用地难阻碍了乡村产业发展,以及农耕地分散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农业高质高效发展,制约和困扰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源,您建议从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管理体系等4个方面好土地这篇文章,赋予农村群众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有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

 

一、关于全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

 

(一)制定管理措施方面。2021年初,河南省政府研究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是我们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的重要遵循。根据《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市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范管理实施方案》(驻政〔2021〕16号),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以宅基地管理为核心,上延到规划,下延至质量管理,形成了规划、审批、建房管理、风貌培育、执法监管等完整的管理体系。截止2021年底,各县(区)均制定出台了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各乡镇均建立了乡村规划建设委员会,设立了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成立了综合执法队伍。建成并完善以市级指导、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机制。

 

(二)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在落实好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的基础上,2022年,全市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1238宗、面积1165.12亩。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对闲置宅基地和住宅进行整理,因地制宜盘活利用,开展“一宅变四园”、改建成村史馆、图书室等村民活动场所,强化了基础设施,改善了人居环境,美化了乡村容貌。

 

(三)关于宅基地改革工作。目前,全省只有巩义、孟津、宝丰、长垣、新县等5个县(市)承担宅基地制度改革和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试点工作任务。驻马店市及各县区没有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与专项整治试点任务。关于对“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情况的处置,上级还没有相应的政策规定,试点工作正在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关联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保持历史的耐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

 

二、关于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情况

 

2022中央一号提出“稳妥推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2023年中央一号提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探索建立兼顾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的土地增值收益有效调节机制”。由于多种原因,目前,我市没有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驻发〔2017〕25号)明确提出了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18年,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8〕37号),再次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以保障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权益为根本,引导、规范和扶持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驻马店市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重点任务》指出:积极申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目前,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豫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正在联合推动我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驻马店农村产权交易市建设方案》已起草完成,待经研究后,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三、关于全力推进我市农田高标准集中连片改造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近年来,我市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取得非常好的成效。

 

(一)建立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推机制。目前,我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坚持走“投融建运管”一体化路子,坚持先流转土地,然后建设高标准农田,便于建后统一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对于纳入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的项目,指导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相关工作,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

 

(二)规范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根据农民意愿,探索将土地折股量化、确股到户,经营所得收益按股分配,或者引导农民以承包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粮食规模经营。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发展粮食生产。鼓励采取订单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引导有种植意愿的农户发展粮食种植。对不参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可在尊重农户意愿和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引导农户自愿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其发展订单农业等。

 

(三)充分运用扶持政策。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河南省已出台《河南省农田建设项目以奖代补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豫农文〔2022〕91号)。我市已有正阳县走“以奖代补”路子,目前项目初步设计已完成,项目区乡村已与顺鑫农业、华地美公司等第三方平台对接,就土地流转、托管已达成协议,熊寨镇流转30000亩,清源办事处流转8000亩。正阳县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项目,多次在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汇报,并成立专班对项目持续进行专项督导。

 

四、发挥集体产业引领作用,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一项重要措施。

 

按照工作要求,2018年全市开启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其主体工作包含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量化、成立组织四个阶段任务。改革工作于2020年底前完成逐级验收,全市已按要求全面完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共有38476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单位完成资产清理工作,共有215万户农户参与了股份合作制改革,累计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60多万人。全市参与改革的2830个村(居)全部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2个乡镇成立了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目前,全部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赋码颁证工作,并纳入《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管理系统》。通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建立理事会、监事会等工作机构,设立决策运营制度与工作机制,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经营、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基础。

 

各地结合实际,围绕主导产业,树立服务理念,维护群众利益,积极稳妥发展集体经济。一是资源盘活模式。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耕地、荒山、荒坡以及闲置农房的资源优势,通过招商引资、村集体入股、上级拨付等途径,有效盘活利用现有资产资源,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全村共同富裕。二是物业经营模式。城中、城郊村和一些具有区位优势的村,利用积累资金或扶持资金,投资建设综合楼、购置门面房、建设工业厂房等各类物业,实现物业租赁增收和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乡村旅游模式。因地制宜,积极利用乡村旅游产业的商机,依托自身生态、资源优势,找准发展定位。四是村企合作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身的土地资源,一方面帮助企业大面积流转土地,一方面协助企业优化经营环境组织劳动力开展综合服务。泌阳县杨家集镇郭庄村采取“党群创业服务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村企联姻”形式,把15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扶持资金投入大地菌业有限公司,共建食用菌大棚100个,村集体获得保底15万元收入加效益分红收入。五是入股分红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自有经营人员缺乏,项目风险不好防控的情况下,转变发展思路,把“发展集体经济”拓展为“集体发展经济”,把积累、清欠及上级拨付的资金进行整合,通过入股、借贷等方式租借给经营形势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底获取股金分红、资金利息。

 

近两年持续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有序开展改革资料信息上传全国监管平台等工作。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再次衷心感谢二位委员对农业农村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欢迎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全市“三农”工作,为我市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建言献策。

 

 

 

 

 

                             2023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焦松臣

 

电    话:2903699  1393839806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责任编辑:w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