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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 第2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9-01 15:14 【字体: 分享到:

对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

 

第27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小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经与协办单位认真协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户厕改造、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18年实施了三年行动,2021年起开始实施五年提升行动,2021年11月份至2022年底,开展以治理“六乱”、开展“六清”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今年将持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经过持续整治,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涌现出了上蔡县黄埠镇小王营村、遂平县阳丰镇朱屯村、正阳县彭桥乡大刘村、泌阳县马谷田河南村、平舆县西洋店镇老湾村等一大批美丽乡村,乡村越来越成为人们向往的地方。但仍然存在一些刻不容缓的问题:一些地方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路面、厕所粪污直排坑塘、小型养殖场粪污随意乱排,村边、路边、沟边、河边垃圾乱扔乱倒,依然存在脏乱差等现象;群众参与环境整治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干部干、群众看”现象依然普遍,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

 

针对存在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与相关单位一起共同努力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一、提升标准持续整治。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以治理“六乱”(乱堆乱放、乱倒乱扔、乱搭乱建)、开展“六清”(清垃圾、清污水、清塘沟、清违建、清杂物、清残垣断壁)为抓手,以“净起来、绿起来、亮起来、美起来”为目标,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污水治理、户厕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乡镇街区整治专项行动,农村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农户庭院整治专项行动、户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示范村创建专项行动、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六大专项行动,带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持续巩固提升集中整治成效,不断提高全市农村环境整治水平。

 

二、加大力度宣传引导。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加强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治理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受益主体的意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增强主动参与环境治理设施建设管护意识。加强媒体监督。在市广播电视台、驻马店日报、咱的驻马店开设污染防治专栏、“曝光台”和举报平台,定期不定期对污染防治攻坚的阶段性进展、重大工程、重点和难点、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等开展深度报道。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妇联、共青团等贴近农村的优势,通过开展“五美庭院”创建等群众性整治活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治理。

 

三、建立机制常态长效。定期培训。定期开展畜禽养殖行业专项培训,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进行解读,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水平,精准打击畜禽养殖行业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三期畜禽养殖行业专项培训。常态化监管。定期联合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畜禽养殖行业强化行业自律意识、提升管理水平,规范排污行为。问题举报。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人居环境举报平台、微信微博、短视频APP及网站等渠道,随时接受问题举报,鼓励村民参与监督,推动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共同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质量。

 

四、强化监管严格奖惩。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乡镇企业污染向农村扩散。随着产业升级、产业转移发展,一些高耗能、污染重的企业将陆续向内地农村转移。这些新的乡镇企业大多存在布局分散、规模小、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等问题,且多涉及建材、化工、冶炼等重污染、粗加工行业。环保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化对乡镇企业防治污染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符合排放要求的企业在乡镇落户。环境执法部门将认真做好乡镇企业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将采取包括经济手段在内的多种手段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五、有效治理面源污染。编制印发《驻马店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先行区建设1+5工作方案(2021-2025年)》支持新蔡县开展省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县建设,目前新蔡县已完成试点县方案编制工作。推进泌阳县、正阳县种养循环绿色发展项目实施,通过选取试点村整村推进示范带动,建立粪肥还田种养结合基地的方式,采取畜禽粪污堆沤还田模式和沼肥还田利用两种有效模式,积极构建“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拦截-末端治理”系统治理体系,有效降低畜禽养殖污染。目前,泌阳县、正阳县2021年度和2022年度项目已实施完毕,下一步,将加大对正阳县、泌阳县绿色种养循环项目推进力度,提高农田生态净化能力。

 

尊敬的李小玲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23年5月4日

 

 

 

联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

 

联系人:牛卫国   电话: 2816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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