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6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驻马店市着力打造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品牌带动战略工作安排,全市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协同,按照培育品牌梯队、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品牌产业、创建品牌园区工作要求,围绕粮食、油料、畜禽、蔬菜、食用菌、水产、林果、中药材、烟叶、调味品等十大产业发展,全力打造驻马店农业品牌新形象,全市农业品牌意识明显增强,品牌数量快速增长,品牌效益显著提升。目前,全市有效期内绿色食品279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3个,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67个,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平舆白芝麻、泌阳夏南牛2个产品入选第二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确山红薯、正阳花生、泌阳花菇入选“河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正阳花生、平舆白芝麻、泌阳夏南牛3个品牌成功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300个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正阳花生品牌价值达124.35亿元,花生产业综合收入达320亿元,实现品牌价值、产业产值“双百亿”目标;共有94个农业品牌入选《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且2022年度《河南省知名农业品牌目录》评选修订工作仍在进行中,我市将新增19个省级知名农业品牌;全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1750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7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4家,市级龙头企业410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216亿元,成为了第一大支柱产业。但是,在农业特色品牌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特色创新品牌不多、品牌竞争力不强、品牌价值不高,农业产业结构不科学、产业化程度不高,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强、国家级龙头企业数量不够多、带动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制约了驻马店市特色农业品牌的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农办市〔202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壮大传统特色品牌,做强现有品牌,加快推进“驻”字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以农业品牌发展引领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全市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主动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密切协作配合,优先补齐短板,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积极培育品牌建设主体。坚持市场引导、主体创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年均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开展“三链同构”“农食融合”行动,重点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重点龙头企业,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型升级。在2023年,农产品总产值达到2400亿元,加工转化率达到72%以上,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90家以上,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35个,省级以上“一村一品”村镇达到30家。
三、推进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坚持规模生产、联合发展,推进品牌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生产,建设一批标准规范、生态循环的品牌农产品种养加基地。实施标准化强农工程,在2023年,抓好2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与管理,加快推进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抓好2个国家级、8个省级、25个市级、23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正阳花生、新蔡奶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持续打造和争创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成和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品质至上、按标生产,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流通和质量安全标准,实现农业标准体系全覆盖。每年制定并发布农业地方标准10项以上,编写印发符合农业生产实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的操作规程10项以上。
五、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制定完善《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管理办法》、《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评价办法》,开展市级知名农业品牌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建立并发布《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目录》。对入选目录的品牌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执行进入和退出制度。
六、完善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以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载体,建立涵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执法监管和全程追溯体系。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星级评定。持续开展绿色食品“绿剑行动”强化获证农产品证后监管。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范围,新增注册用户700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加强农业转基因各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抽检和产地环境检测,建立监测结果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实施土壤污染管控修复。持续加大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防灾减灾力度,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在2023年,产品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到75%以上。
七、加强商标品牌保护。坚持政府推动,协同共建,加强对品牌建设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定期开展商标品牌注册宣传,营造培育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良好环境。强化对农产品品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严厉打击套牌和滥用品牌行为,构建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业联合保护、司法行政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
八、挖掘品牌功能内涵。深入挖掘农业品牌的生产、生活、生态和文化等功能,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技艺、乡风民俗、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培育具有文化底蕴的驻马店农业品牌。结合农耕文明和品牌产业(产品)特点,创作文学和影视作品,开发工艺品和纪念品,讲好农业品牌故事。
九、完善宣传营销体系。构建各类媒体全覆盖的品牌宣传网络和线上线下结合的营销网络,稳步扩大国内外市场覆盖面。充分利用驻马店农业信息网、农洽会专题网站、“供销e家”、邮政快递、益农信息社等平台资源,建设驻马店农业品牌展示、营销窗口。鼓励支持企业在省内外城市建立农业品牌展销中心,组织我市知名农业品牌整体打包进入,打造驻马店农业品牌旗舰店。
十、发展农业展会经济。通过举办论坛、展览、会议和节庆等活动,打造品牌产业会展经济,创造商机。充分发挥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平台优势,承办更多全国乃至国际性展会。支持农业品牌开拓境外市场,以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专业展会为重点,不断提高我市农业品牌国际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十一、建立危机处理应急机制。加强“互联网+”背景下品牌危机处理形势分析和研究,及时跟踪了解国内外农业品牌知识产权政策,针对可能发生的商标抢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知识产权纠纷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研究制定相关应急处置规范,健全快速反应处置联动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市场理性消费。
十二、贯彻落实扶持政策。整合现有涉农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农业品牌规划、培育、营销、宣传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农业品牌建设培训行动,向各类主体普及推广农业品牌培育、创建、保护知识;鼓励金融机构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扶持出口农产品在境外商标注册,全面落实品牌农产品生产、出口等税收优惠政策;扩大农业品牌在质量奖评比中所占比例,鼓励农业品牌创建各级质量奖。
尊敬的李玲代表,随着我市特色农业品牌培育工作的进展,您在调研和社会实践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将得到不断改善。我们将认真采纳您对农业品牌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同时,也希望您继续积极参与相关调研活动,为制定工作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市农业农村工作。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赵颖楠 2916711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