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五届一次会议
第222号建议的答复
闵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顺应新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制度创新。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充分吸收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将其上升为法律制度,该法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从事收购单位和个人等生产经营者销售农产品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关于加强宣传培训。为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工作,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驻马店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驻农〔2020〕21号),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站为成员的驻马店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抓牢抓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以来,市县及时组织开展了合格证使用业务集中培训,确立合格证使用样式和规范开具使用方式方法,确保覆盖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同时,派出业务骨干到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村和种养大户进行现场指导。通过印发合格证模板、明白纸、告知书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并通过微信、网络等渠道积极宣传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合格证试行以来,我们广泛宣传,共印发食用农产品合格证5万余套,告知书近10万张,宣传条幅500余条,并通过微信、网络等方式积极宣传推行合格证制度,指导生产者强化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合格证和自我承诺。全市已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生产主体达到553家,累计开具合格证143062张,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达148065吨。
关于进一步发挥部门监管和政府属地管理作用,加大日常巡查、抽检。合格证试行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的进一步做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驻农〔2021〕13号),建立以承诺达标合格证为载体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推动集团、学校食堂等采购农产品原料时收取查看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加大对带证上市农产品监督检查抽查,依法查处涉及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行为,倒逼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收购者批批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创造条件支持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关于加大执法力度。我们把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作为对生产经营主体指导和服务的重要内容,督促其规范开具和使用合格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使用主体信息库,建立了日常巡查机制,定期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检查,规范合格证的开具使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时纠正不负责任虚假随意开具合格证的行为。加强了督促、指导和教育,将合格证使用纳入项目申报、诚信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诚信管理档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实施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联合市场监管局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尽快建立健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查验等制度,依法查处涉及承诺达标合格证违法行为,充分落实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赵玺 0396-2998797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