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舟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表示感谢,感谢您对全市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如期脱贫摘帽,但是在衔接乡村振兴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您提出的问题正是重中之重。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方案,目前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贯彻落实。
一、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对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在关键特殊时期,重点关注各类自然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一旦发现有返贫风险,确认其实际情况属实后,立即将其纳入监测对象,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监测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包括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社会帮扶和综合保障等多种途径帮扶。
二、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市农业农村局围绕全市产业振兴出台了相关政策,助力乡村振兴振兴。一是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强化主导产业链培育,围绕“十大优势特色产品”,构建链条完善、循环畅通、运转高效的发展格局。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全产业链布局中的关键作用,培育产业链领军企业,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相互融合,推动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二是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围绕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吸引与主导产业相关的龙头企业和食品装备、包装、印染、物流等配套产业集聚发展,形成纵横结合、有机衔接、高效配套的产业发展布局。三是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培育行动,加快建设县级及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巩固提升国家、省、市、县四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体系,以正阳花生、泌阳夏南牛2个国家级和遂平优质小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因为引领,加快推进平奥白芝麻、确山中药材等省级和谈阳食用菌、西平生猪等市级以及驿城区番茄、上蔡果蔬等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实现产业因集聚发展,打造产业园发展新格局。四是培育特色农业强县强镇。大力发展“一县一业”,支持每个县培育1-2个特色主导产业。全面推进“一镇一特”,壮大镇域农业主导产业、坚持多主体参与、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完善利益连接机制,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培育乡村产业“增长极”。
三、加强资产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我市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用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一是摸清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规范确定需确权登记资产底数。资产范围及底数确认无误后,在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分类建立全市统一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二是扎实推动确权登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三是落实后续管理责任。实行“行业部门对口管、乡(镇)政府主责管、村(居委会)具体管”三级管护责任。县级政府对本县城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四是规范后续管护运营。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五是规范收益分配使用。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应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扶贫项目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六是严格扶贫项目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可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规范处置,处置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最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应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属于村集体资产的处置收入应重新安排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