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农提案〔2024〕5号 签发人:常科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楠、贾丹、崔静海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村集体经济利益联结机制,创新乡村振兴实践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您们提出的高标准农田工作的问题都很准确,这些建议正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落实的措施。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2018年机构改革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属发改、国土、水利、财政、农开五部门,投资标准每亩500-1500元不等,共建成600万亩高标准农田。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投资标准为1500元-1600元/亩。2019-2023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33.12万亩,其中2019-2023年建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61.83万亩,投资标准每亩3000元左右。2023年省厅下达建设任务90.72万亩(示范区30.53万亩),以奖代补示范区任务22.7万亩。
二、有序推进项目区农田流转
驻马店市土地经营权流转零散化,大部分地区流转率不高,且大都以农户间自发流转为主。虽然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程度普遍有了提高,但一涉及成片成规模流转,就存在部分农户不愿意流转。一是农户的小农意识,对规模经营发展认识不到位、不想流转;二是年龄大的老人及留守妇女赋闲在家,地在自己手中,心里踏实,不愿流转土地。三是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土地成为进城务工农民最后的保障。2023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46.97万亩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
为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成效,积极引导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益、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和农业综合效益。同时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农田的积极性,通过流转、托管等方式引领规模化经营发展。引导小农户邻里间田块自主互换,以小并大,促进田块适度规模化经营。2023年高标准农田任务90.72万亩(包括示范区30.53万亩),土地流转面积20.66万亩;示范区项目53.23万亩,目前土地流转19.95万亩。
三、提前谋划农田建设规划及标准
2018年机构改革前,农田建设项目分属不同部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各不相同,存在项目配套设施不全、建设标准低的问题。比如部分项目只打裸井、没有配套高低压电力设施;有些项目区只有水利设施,没有道路,沟渠疏通不到位等,导致水利设施建成后无法解决农民灌溉排水的问题。同时,高标准农田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单纯追求“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的设计,与小农经营现状不能有效衔接,设计成果与现状实际不完全匹配,后期频繁更改。遂平县2022年灈阳办事处项目由于实施地点划为城镇规划区,不宜实施高标准农田,经过审批和技术人员勘测重新编制实施计划。
根据全国规划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的要求,农业农村部门提前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驻马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引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快构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同时,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坚持“先谋划项目运营、后谋划项目建设”的原则,有示范区任务的县区提前编制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规模化运营方案、融资方案和可研报告,制定项目运营机制、利益联结机制,确定项目建设、运营标准。
四、加强农田建设后期管护
目前,建后管护工作存在管护责任难落实、资金特别难到位的问题。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管护奖补资金817万元,用于建后管护支出。但分配到每个县里的资金数额有限,难以完成管护任务支出,最多的正阳县有160万元,最少的泌阳县35万元。各县区建后管护办法虽然都明确把管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但由于各县区财政困难,管护资金普遍难以落实。
2023年,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进一步提升运行质量和使用效益,我市把开展好“管护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标准农田“管护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以“高标准农田为民建,农田设施全民管”为主题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市农业农村局紧扣“管护月”活动目标任务,由市局十个工作专班成员组成的督导检查组,对分包县区“管护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通过集中排查整改,摸清管护现状、梳理查清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持即查即改,建立台账、整改销号。各县区围绕农田水利设施“用、管、维”主要环节,紧盯“查、报、修”关键流程分类施策、综合整治,明确问题整改的具体责任人、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行集中整改。
五、建立“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推机制
为高质量高效率建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加快形成规范标准体系、破解投融资和建设瓶颈、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发挥示范效应。2023年6月,省厅组织编制《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推进操作导则(试行)》,指导各地编制规模化运营方案、融资方案和可研报告。2023年我市示范区任务53.23万亩,涉及7各县区,分别是:正阳县、汝南县、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驿城区、新蔡县,已及时根据《河南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投融建运管”一体化推进操作导则(试行)》编制“3个方案”。
一是实现有序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和托管。鼓励采取订单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引导有种植意愿的农户发展粮食种植。对不参与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可在尊重农户意愿和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引导农户自愿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其发展订单农业等。
二是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综合性服务作用,支持其为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运营单位提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多方位供需保障。后续,农业农村部门与供销社部门协调配合,在项目前期规划中充分结合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重点在已建或将建的为农服务中心周围集中连片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依托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测土配肥、农资直供、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一条龙服务,农户可采取流转或全托管等方式,既破解了后期管护难题,又推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保证了项目效益。如遂平县常庄镇示范区就是采取这个合作模式。
三是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示范区内推行符合国家政策、尊重农民意愿、多方受益的规模化运营模式,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经营单位+运营单位+投融资单位”等可持续的利益联结机制。平舆县示范区成立“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联合体,19个村专业合作社加入联合体,生产的小麦、芝麻定点销售给企业,经营期限15年。引进种子、农机、农产品贸易等企业,为项目区提供种植全产业链服务、种子科研成果转化、职业农民培训等为一体的农业综合化服务企业。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吴楠、贾丹、崔静海委员所提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尊敬的吴楠、贾丹、崔静海委员,衷心感谢您们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欢迎您们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农村发展。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