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农提案〔2024〕34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35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帮助促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委对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解决“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好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主要目标,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深化典型带动、强化项目推动,促进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构建政策体系,夯实服务基础。一是强化政策支持。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政策支持。二是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项目资金,引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积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2020年以来,我市共争取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2630万元,其中,2024年全市争取项目资金3375万元,总量位于全省前列。三是搭建融资平台。为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主体发展,市农业农村局与市政府金融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动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的实施方案》,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对服务模式优、托管效果好的服务主体给予支持,有效缓解托管主体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同时,市农业农村局与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建行驻马店分行、省农信担等4家金融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二)总结选树典型,引领带动发展。一是开展示范创建。组织服务主体积极申报省、市级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和河南省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截至目前,全市现有省级示范服务组织53家,市级71家;省重点服务组织20家。二是总结推广服务模式。对全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进行总结提炼,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为农服务中心+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等模式,推动服务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技、植保、农机、农资、信息服务,为农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技术指导、托管服务。三是强化典型带动。选树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典型,先后向农业农村部、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推荐了河南农吉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平舆家家丰农技植保专业合作社、西平县睿帆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做法和经验,带动引领发展。同时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新媒体,举办培训、开展宣讲、发放实用手册和“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讲解政策要点,调动参与服务积极性。
(三)强化项目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下发了《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管理制度,指导项目县在实施中既要推广适合本地工作的模式做法,也要加强对托管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二是规范项目实施。要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切实做到“五个不得突破”,即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项目县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不低于60%;项目对单个生产主体的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选定不得少于3家。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根据工作进度适时检查项目宣传发动、实施进展、实施成效、资金管理等情况,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预判,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二、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贵委提出的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南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导则》。积极加强导则中“放活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的认识,通过土地整理新增土地增收、自主经营土地增收、开展土地托管增收,探索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大力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走向共同富裕。
(二)积极推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2024年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动全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工作开展,进一步强化各级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提高产前农资供应服务、产后粮食烘干、清选、销售服务,产中农业生产单环节、多环节、全程托管服务。
(三)开展市级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建工作。目前,正在制定并下发《驻马店市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今年拟开展一批重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认定工作,同时建立名录库,积极协调推动农业农村方面的项目资金向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倾斜。
(四)强化项目管理。为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充分发挥项目示范效应,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和预判,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督导检查。根据工作进度适时检查项目宣传发动、实施进展、实施成效、资金管理等情况,确保项目实施效果。三是及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开展绩效评价,推动资金支付,实现项目实施闭环。同时,继续完善扶持措施、加强典型带动、加强项目争取,为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创造更多有利条件。
最后,再次感谢贵委对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贵委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农业农村发展。
2024年7月17日
联系单位: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0396-290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