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农提案〔2024〕19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9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颖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粮食产量提升行动 推动高标准农田规范运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您提出的高标准农田工作的问题都很准确,在我市均存在,您提出的四条建议正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和要落实的措施。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2018年机构改革前,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属发改、国土、水利、财政、农开五部门,投资标准每亩500-1500元不等,共建成600万亩高标准农田。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投资标准为1500元-1600元/亩。2019-2023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33.12万亩,其中2019-2023年建成高标准农田示范区61.83万亩,投资标准每亩3000元左右。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粮食年年丰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目前确实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
二、存在问题
(一)资金来源单一,融资意愿差
高标准农田项目中,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1500元/亩-1800元/亩,项目建设资金,除中央财政负担外,地方财政负担部分按照省、市、县6:2:2的比例分担。因提高建设标准存在资金缺口的,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引进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打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目前经济形式下滑,地方财政紧张,支出缺口大,地方政府普遍存在“花多少钱办多少事”的思想,融资意愿差,高标准农田总体上按照1500元/亩投资标准统一实施,提质项目按照1800元/亩实施,示范区项目按照3000元/亩以上标准建设。
(二)缺乏运营经验,建运管标准不一
驻马店市土地经营权流转零散化,大部分地区流转率不高,且大都以农户间自发流转为主。2023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346.97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托管面积683.8万亩,群众普遍惜低,土地流转困难。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已规模流转的农田,由取得土地经营权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运营、管护实施主体,未流转的农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管护。这也导致部分地区存在运营管理标准难统一。同时,高标准农田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单纯追求“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的设计,与小农经营现状不能有效衔接,设计成果与现状实际不完全匹配,后期频繁更改。
(三)农户积极性差,土地流转难
虽然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程度普遍有了提高,但一涉及成片成规模流转,就存在部分农户不愿意流转。一是农户的小农意识,对规模经营发展认识不到位、不想流转;二是年龄大的老人及留守妇女赋闲在家,地在自己手中,心里踏实,不愿流转土地。三是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土地成为进城务工农民最后的保障。2023年高标准农田任务90.72万亩(包括示范区30.53万亩),土地流转面积20.66万亩;示范区项目53.23万亩,目前土地流转19.95万亩。
(四)管护流于形式,资金未落实
目前,建后管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仍然是管护责任难落实、资金特别难到位问题。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管护奖补资金817万元,用于建后管护支出。但分配到每个县里的资金数额有限,难以完成管护任务支出,最多的正阳县有160万元,最少的县泌阳县35万元。各县区建后管护办法虽然都明确把管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但由于各县区财政困难,管护资金普遍难以落实。资金得不到保障,管护工作流于形式。新蔡县在全省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结束后及时成立了县农田水利设施维护服务中心,专门划拨8个编制,从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2022年我市也只有新蔡县落实了财政预算管护资金,其他县区虽然也列入了财政预算,但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没有资金做支撑,管护培训与管护人责任难以落实。
三、您提出的具体建议市农业农村部门正在落实
(一)谋划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标准。
农业农村部门提前谋划高标准农田建设,编制《驻马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引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加快构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体系。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坚持“先谋划项目运营、后谋划项目建设”的原则,提前编制高标准农田示范区项目规模化运营方案、融资方案和可研报告,制定项目运营机制、利益联结机制,确定项目建设、运营标准。
(二)提前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融资路径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管理单位)指导项目投融资单位拟定项目投融资方案,确定投融资计划、投融资主体、项目效益及偿债能力。高标准农田项目投资资金缺口可以发挥政府投入引导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国有企业控股,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多方受益的投融资机制和运营管理机制。2023年53.23万亩示范区项目,涉及的7个县区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对接贷款事项,根据项目总投资中的政府财政资金、社会自筹资金等数额确定贷款比例。
(三)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驻马店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进程,驻马店市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理等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驻马店市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督导组,督导项目区建设进度,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运营管护
市农业农村局制定《驻马店市农田基础设施建后管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县级管护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各县区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要求,修订完善并出台了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办法,建立健全了市县农业部门监管、乡村两级负责的常态化管护机制。县区每年按照每亩5-10元的标准作为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实行井长、维修员、管护员的“一长两员”制,建立专职管护队伍,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吴颖超委员所提建议,采取有力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尊敬的吴颖超委员,衷心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欢迎您今后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农村发展。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