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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13 10:01 【字体: 分享到:

 

 

 

 

驻农提案〔2024〕21号                   签发人:常科

 

办理结果:A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

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化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产业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重要载体。2021年我市启动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园,已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有力的产业园,成为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强化统筹协调,加大指导服务,完善政策措施,指导县区高水平建设一批优势特色明显、产业链条健全、联农带农紧密的乡村振兴产业园。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市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领导工作机制,发挥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园区建设重大事项,破解发展难题。压实县、乡两级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班子成员具体分包产业园企业招引、厂房建设等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园区建设。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实施《驻马店市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乡村振兴产业园。在资金支持上,加大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完善惠农补贴政策,提高支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资金使用更多向产业倾斜,同时整合相关涉农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在土地支持上,持续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在编制县乡国土空间规划时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制定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建设和产业用地。同时,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 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 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在融资支持上,积极创新融资模式,采取信贷融资、社会融资、招商引资等办法,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问题。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聚焦项目建设、企业服务,提供“一站式”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给予落地企业土地、环评等配套优惠政策,促进更多企业落地。

四是健全联农带农机制。积极培育发展一批产品附加值高、规模大和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折股量化等利益联结模式,让农民深度融入产业链、流通链,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园与科研院校建立协作机制,合作建立各类科研平台,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设施装备瓶颈。加强与许为钢、张新友、李玉等两院院士以及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团队合作,发挥好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工作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平台作用,把专家“才富”转变为天中“财富”。

六是强化建设管理。乡村振兴产业园建设已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实施“一月一调度”工作推进机制,加强调度和监测,对园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推动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2023年6月25日

 

 

联系电话:0396-298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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